
♦關於輔導團
為健全新住民子女教育學習環境,支持新住民子女多元展能,教育部國教署訂定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,於要點中載明14項補助項目,其中第六項、第七項、第十項等三點應可透過中央成立核心工作小組,群策群力,更趨完善中央教育政策之佈局與推展。

近年來在國教署與本校新住民語文課程整合推動資源中心的努力下,已確立了常設主導機構為國教署;各縣市設立的輔導團運作已逐漸成熟;至今已有20個縣市成立地方輔導團共同為新住民子女教育助力。

♦關於輔導團研習增能課程
對各縣市新住民語文輔導團而言,其成熟度及成員數各縣市各有千秋,本計畫規劃辦理全國輔導團成員交流培訓研習,透過各縣市輔導團經驗交流分享,彼此切磋學習,對於新成立或成員數較少之縣市亦有請益學習之效果,亦可輔助尚未成立輔導團之縣市。除邀約輔導團成員,也可邀請教支人員參與,促進輔導團成員與教支人員互動鼓勵,相輔相成。並於研習課程內導入SROI社會投資報酬評估工具衡量其效益,以了解推動輔導團增能研習之影響力與成效,對於課程進行敏捷之迭代與增量。
